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效率,推进简政放权,我区通过公开招标,委托技术单位开展了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专项评估(面积为35.86平方公里)。现评估工作已完成,成果已交付。
根据《合肥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合政秘〔2019〕48号)、《关于印发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合政秘〔2020〕328号)、《合肥市气象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合气发〔2020〕6号)等相关要求,现将启用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专项评估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位于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的项目建设,免费使用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专项评估成果。
特此通知。
附件:1.
关于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专项评价报告的复函.pdf
2.
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专项评价报告-报批稿.pdf
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