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义县生态环境局
对一超标排放污染物企业开出30万元罚单。
这是安义县实施《排污许可证》以来
首张开出的环境违法行为罚单,
将对偷排超排违法行为
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
近日,安义县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人员联合县工业园区开展对工业园区主要污水管道巡查,在工业园区红山大道与东阳大道交汇处的总排放口处,发现一家化工企业的污水专管正在排放污水。经过调查,认定属于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联合检查组进行了调查取证和现场拍照,并且通知企业环保人员现场取水样2瓶,通过检测化学需氧量分别为418mg/l和396mg/l,超出企业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标准。

安义县生态环境局随即对企业安环负责人、副总经理进行了《调查询问笔录》和身份确认等程序后,召开环境行政复查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认定企业超过排污许可证排放浓度超标排放,属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了处以3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
该企业在收到决定书后,于2021年12月11日,提交了《陈诉申辩书》,提出另有企业的污水接入本企业的排污管道。当日联合检查组再次到现场挖开管道核查,并未发现其他企业的接管情况,同时对所提出的其他企业负责人调查核查,作了《调查笔录》和现场核查笔录。
日前,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经集体审议,对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并且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企业接到处罚决定书后,表示接受处罚,罚款已入规定账户。
保护环境
是大家共同的责任!
来源 | 南昌晚报·爱南昌客户端
记者 聂俊鹏 黄丽云